网络舆情的应对是企业以及相关利益主体的一门必修课,一方面是舆情危机防范的关键,另一方面更是防止利益损失的重要环节。那么网络舆情的应对怎么做呢?
接下来识达科技小编整理了一些网络舆情的应对原则,可供参考。
网络舆情的应对原则分析
一、网络舆情应对的及时性原则
网络舆情应对的及时性原则要求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建立高效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在突发性网络舆情事件或议题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迅速反应,在广泛收集各类信息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公布于众。
二、网络舆情应对的客观性原则
网络舆情应对的客观性原则是指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对于网络舆情事件的解释信息应保证客观、真实。及时性要求网络舆情的应对主体能够对舆情事件迅速作出回应,客观性则要求回应的内容务必准确、客观和真实,否则不仅无法达到澄清真相、堵塞谣言的目的,反而会使信息发布主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受到损害,由此造成网络舆情危机的扩大化。
为此,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在进行网络舆情应对时需要把好“三个关口”:一是信息关,即做好信息核实工作,确定信息源,积极沟通信息发布主体,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
二是表态关,即表态既要坦诚、积极,也要有原则、守底线,以维护事件事实的准确性为前提,坚持公开透明、有责必究的原则,不推脱、不含糊、不包庇、不护短;
三是口径关,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置过程往往涉及多个关联主体,保证客观、真实的原则,必须实现信息口径的一致性,如果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各主体发布的信息存在前后矛盾或表述不一的情况,就会造成公众的困惑与怀疑,认为关联主体在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很可能引发新的、更大的舆论危机。
三、网络舆情应对的适度性原则
网络舆情应对的适度性原则是指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在网络舆情应对过程中应追求应对方式和处理结果的适度性。具体而言,网络舆情应对的适度性应着重强调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网络舆情应对方式的适度性,在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要积极听取网络民意并对其怀以尊重的心态,但也不能过分迎合网络民意。
二是网络舆情事件处理结果的适度性。在网络舆情应对时,必须坚持法治精神,既不能遮掩护短,又不能过分反应,以免造成舆论的“二次危机”。网络民意虽然是一种集合观念,但也不排除被别有用心的人操纵、控制的可能,因此,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在给出相关事件的处理结果时,不能为了迎合网络民意而造成被网络民意“绑架”的后果。
文章内容部分摘选自《弥漫与消弭:网络舆情的演化模式与应对策略》-张伟,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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